陈昌智,男,汉族,1945年7月生,湖北孝感人研究生文化副教授。
1985年5月加入民建。1968年12月参加工作。1963年9月至1968年12月在四川大学经济系学习。1969年1月至1970年5月在解放军50军农场劳动锻炼。1970年6月至1971年12月在金阳县洛觉区中学任教。1972年1月至1977年12月在金阳县文教局工作。1978年1月至1979年9月在金阳县教师进修校任教。1979年9月至1981年12月在四川大学经济系攻读研究生。1981年12月至1988年5月在四川大学经济系任助教、讲师、副教授。1988年5月至1997年5月任四川省政协副秘书长、民建四川省委副主委兼秘书长(其间:1994年10月兼任四川省监察厅副厅长)。1997年5月至1998年1月任民建四川省委主委,省监察厅副厅长,省政协副秘书长,民建中央常委。1998年1月任四川省政协副主席。1999年1月任监察部副部长。
1998—2002年 监察部副部长,民建中央常委
2002—2007年 民建中央副主席、常务副主席(2007.07,2007.09按部长级待遇),监察部副部长,中国监察学会会长(2003.12)
2007—2008年 民建中央主席
2008—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,民建中央主席
2009—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,民建中央主席 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
七届四川省政协常委,八届全国人大代表,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。第九届、十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。